老龄办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23 14:59 信息来源: 老龄办 作者: 点击量:  

郴州市苏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老龄办发〔20181

 


 

苏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现将《2018年苏仙区老龄办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2

 

 

 

 

 

 

 

2018年苏仙区老龄办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老龄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贯彻“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总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加强和创新老年社会治理为重点,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推动老龄事业创新转型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层老龄建设基础,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重点要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和督查活动,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继续加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推进力度,协调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工作。三是抓好高龄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四是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在严格按照规定办证的同时,多为老人和社区提供方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五是加强老龄工作基本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认真做好与统计、人社等部门的衔接,确保老龄人口、养老服务、老年优待证等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六是开展老龄调研工作。积极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围绕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活动。

二、以居家养老工作为核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1.加强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抓好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谋划,积极扶持,重点抓好空巢老人日常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督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产业。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2.完善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按照《郴州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和《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老年人活动设施,丰富老年人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完善各项制度并规范上墙,建立服务对象台账并装订成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申报、审批、经费使用等管理内容。

3.加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老龄办《关于印发郴州市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老年社会基层管理,在已建示范点作用下,结合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整合资源,推动全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的规范化建设。

4.推进“互联网+”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依托智慧城市,发展智慧养老服务业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智慧医疗、智能养老、信息平台,精准对接供需两端养老服务。

三、重点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

1.持续开展全国“敬老月文明号”创建活动。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加强老龄工作,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2.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抓好走访慰问和惠老行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五进”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讲座、座谈会,广泛宣传了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进一步大力宣传了广大老年人对社会、对家庭、对当地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和老有所为的先进典型,提高人们对老年人重要地位的认识。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织和老年文体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好老年文化大学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积极开展老年群众才艺展示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歌唱大赛、广场舞大赛、棋牌大赛等文化体育系列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养老意识。

四、完成市老龄办部署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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